各党(总)支部、各村、各单位:
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,根据中共上饶县委组织部、上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〈上饶县机关事业单位、镇(乡、街道)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饶县组字[2019]13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精神,经7月15日镇党委会议研究,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结合我镇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原则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、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的方针,坚持“总量控制、按需核定、公开招聘、规范管理、经费自筹”的原则,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,促使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、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、恪尽职守、开拓进取、奋发向上,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机关工作效率。
二、招聘职数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文件“自聘干部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总编制数的10%”要求,本次提供竞争上岗的职位有:财务岗2名、文秘岗1名,综合岗5名,共计8名。相关岗位要求如下:
1、财务会计
大专以上学历;有《会计证》或相关从业经历;35周岁以下,本县户籍,本镇优先,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。
2、办公室文秘
大专以上学历;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,有相关工作经历;35周岁以下,女性优先本县户籍,本镇优先,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。
3、综合岗
一般综合岗:对原镇自聘干部年龄放宽至男58周岁、女50周岁以下;新聘用人员35周岁以下,大专以上学历;有乡镇、村工作经验:本县户籍,本镇优先,同等条件原自璃人员优先。
公车驾驶员:有10年以上驾龄、有相关从业经历、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;本县户籍,本镇优先,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。
三、任职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,组织、纪律观念强,作风正派。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。
3、能够深入基层,服务基层,深入群众开展工作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4、上饶县籍人士,拥有本镇户籍优先。
5、特殊岗位需具备相关执业职称或相关从业经历;
6、有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;
7、工作积极性好,群众工作能力较强;
8、无不良反映、无群众投诉、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;
9、身体健康,能承担较重工作任务。
四、工资待遇
1、财务会计:工资总额=基础工资+工龄工资+津补貼+绩效工资。基础工资850元/月、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/月计算,津补贴1850元/月。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,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;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-10年(含10年)为200元/月,10-20年(含20年)为300元/月,20年以上为400元/月,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。
2、文秘岗:工资总额=基础工资+工龄工资+津补貼+绩效工资。基础工资850元/月、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/月计算,津补贴1550元/月。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,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;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-10年(含10年)为200元/月,10-20年(含20年)为300元/月,20年以上为400元/月,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。
3、综合岗:(1)工资总额=基础工资+工龄工资+津补貼+绩效工资。基础工资850元/月、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/月计算,津补贴1550元/月。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,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;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-10年(含10年)为200元/月,10-20年(含20年)为300元/月,20年以上为400元/月,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。
(2)公车驾驶员:工资总额=基础工资+工龄工资+津补貼+绩效工资。基础工资1550元/月、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/月计算,津补贴1850元/月。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,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;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-10年(含10年)为200元/月,10-20年(含20年)为300元/月,20年以上为400元/月,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。
4、编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、工伤和生育保险,所需缴纳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担。
五、方法程序
1、7月17-19日镇党委向县人事部署上报聘用计划、聘用工作方案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;
2、应聘报名:7月20-22日,应聘人员到镇党政办领填写《枫岭头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》;
3、资格审查:7月23-24日,由镇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内容包括:应聘人员资格条件、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及其他条件。
4、组织考察:7月24-27日,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,由镇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:
(1)原自聘干部实行百分制综合考察,即总分100分,其中:原工作综合情况占60分(上年度考核情况占18分、民主测评12分、遵守工作纪律占比12分、镇领导班子票决18分),面试40分。
(2)其他报名人员实行百分制综合考察,即总分100分,其中:笔试占60分,面试占40分。
(3)加分项:①担任过本镇内村支部书记的每年加1分,最高分不超过5分;②2016-2018年度工作中获得先进个人适当加分,获得镇级表彰的每次加0.5分,县级表彰每次加1分,市级表彰每次加2分,最高不超过5分;③2016-2018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加2分,具体加分由个人提出申请,由镇党委集体审核决定。以上三项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。
5、公示公告:7月28-8月3日,根据每个职位聘用人数,结合考察情况,取综合得分最高(如财务岗取前2名、文秘岗取第1名、综合岗取前5名)进行公示公告,接受干部群众监督。
6、聘用决定。8月4日-10日,经公示公告无不良反映的,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,签订相关劳动合同,聘用期限原则上一年,需要续聘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续聘,相关聘用手续报县人事部门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。
7、镇聘用干部的程序和聘用干部的管理必须以县委组织部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为遵循。
五、组织领导
成立聘用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袁 军(镇党委书记)
第一副组长:李祖峰(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)
副 组 长:陈玉慧(镇党委副书记)
成 员:程坚(镇纪委书记)
林峰(镇常务副镇长)
郑纪军(镇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长)
钟丽君(镇党委委员、组织委员、组织员)
陈远锋 (镇党委委员)
六、相关要求
1、严格纪律,加强监督。镇纪委要组成监督小组,密切注意本次竞争上岗各种动态,加强督促检查,接受群众监督。要严防拉票等非组织活动。
2、对通过竞争上岗的干部,要按照管理要求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约,必须严格遵守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,并加强考核管理。对违反干部管理制度、不遵守考勤纪律、因个人原因造成违法违纪问题的,镇党委可随时予以解聘。
3、镇原自聘干部中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聘用,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。
4、对竞争上岗中未录用或主动退出竞聘的原自聘干部,不得再采取任何形式的聘用,镇党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。
中共枫岭头镇委员会
二0一九年七月十九日